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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2024年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开启!





日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浙江航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获批教育部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其中:“人力资源提升项目”10项,“就业实习基地项目”15项,获批项目共计25项。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相关文件精神,浙江航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院校开放第四期浙科供需对接就业育人“人力资源提升”和“就业实习基地”项目申报。欢迎全国本科、高职高专院校老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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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提升项目】

NO.1 项目内容

  1. 项目合作时间1学年及以上。

  2. 双方定期互派工作人员开展挂职交流,双方将联合开展针对毕业生就业创业、行业发展趋势、团队建设等领域的专项研究。

  3. 公司与高校建立定向招聘机制,公司优先与合作高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协同高校为应届生搭建就业平台,积极打造人才工作站。公司主动向高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在学生社会实践、就业等方面,为合作高校学生提供便利与支持。

  4. 公司与高校共同举办人力资源管理专题研讨会,或设立合作课题进行系统研究,旨在构建紧密的人才供需关系,从而提升公司的人力资源建设与管理水平。

NO.2 申报条件

  1. 项目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在校学生规模不低于1万人,专业教师硕士、博士总占比不低于75%,以及师资、办学成效等情况说明。

  2. 高校专业不限,开设专业课程已2年以上,每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不低于500人。

  3. 申请人应具有与企业合作的经验和案例,在专业领域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成果。

  4. 高校负责招生、教学、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网络等软硬件条件支持,主动向企业提供学生在校学习和实践的情况,及时进行项目总结。 

  5. 高校应每年开设不少于1次的招聘活动,优先为合作企业提供面试和招聘机会,提供相关的招聘场地,同时,企业应向高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确保双方在人才招聘方面的紧密合作。

NO.3 建设要求

  1. 高校主动和公司了解的人才需求动向,协助学生了解行业趋势和职业路径,公司将优先为“新浙科云”特色班优秀毕业生提供实习机会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参与公司项目的机会。

  2. 支持在高校建立人才工作站,定期为学生提供工作、实习和创业指导,促进学生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职场适应能力。

  3. 高校主动对接公司校园招聘,条件允许可共同举办校园人才招聘活动,录取者可进入“新浙科云应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进行学习交流。

  4. 制定挂职交流方案,包括交流人员的选择标准、交流时间、目标与预期成果。公司与高校每年开展为期不少于1周的人员挂职交流,为工作人员和高校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培训。

  5. 公司鼓励教师通过自身专业优势,运用公司技术资源,共同研发具有创新型的科研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6. 在合作期限内,公司支持申请人产出能够体现校企合作的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科研论文、申请专利发明、编写配套教材、获取证书等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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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实习基地项目】

NO.1 项目内容

  1. 项目合作时间1学年及以上。

  2. 设立“新浙科云应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开设“新浙科云”特色班,拟从特色班中遴选优秀学生,每班计划培养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 公司将协同高校科学合理制定人才定向培养方案,实施校企“双导师”制度,针对企业生产、业务环节对学生进行实战实操,同时,以企业项目为设计课题,派出企业专家对学生开展实习指导。定期考核学生学习情况,确保学习质量。经校企双方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优先推荐至公司进行实习与就业。

  4. 公司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基地学生参与有国际或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大赛,比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竞赛”,公司可以将自身需求和市场趋势传递给学生,鼓励他们围绕实际问题进行思考和创新。通过学生创新思维下,为企业的技术需求提供新的解决方案,有助于企业产品的持续优化和迭代。

  5. 公司鼓励申请人和学生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与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相结合,开展自主创新项目。将定期评估合作项目的成果,并将有潜力的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推广,以确保校企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双方的共同利益。

NO.2 申报条件

  1. 项目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在校学生规模不低于1万人,专业教师硕士、博士总占比不低于75%,以及师资、办学成效等情况说明。

  2. 高校专业不限,开设专业课程已2年以上,每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不低于500人。

  3. 高校负责招生、教学、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网络等软硬件条件支持,主动向企业提供学生在校学习和实践的情况,及时进行项目总结。 

  4. 申请人应具有与企业合作的经验和案例,在专业领域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成果。

  5. 有相关国际或者国内竞赛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NO.3 建设要求

  1. 设立“新浙科云应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根据申请人专业开设“新浙科云”特色班,为合作高校学生设立实习实践岗位,包括场地、岗位、师资等情况。

  2. 双方共同拟定就业实习方案:包括实习周期、能力培养目标、实习实践项目、实习要求、实习考核评价体系、课程内容等。

  3. 高校按照协议配合办理学生实习手续,会同公司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出具相应证书,并优先落实就业岗位。

  4. 在合作期限内,公司支持申请人产出能够体现校企合作的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科研论文、申请专利发明、编写配套教材、获取证书等项目成果。

  5. 公司支持申请人带领基地学生参与有国际或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大赛,公司可以通过这些大赛发掘有潜力的学生,为未来的招聘和人才培养做准备,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推动产学研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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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与对接】

1

申报人应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24年第四期浙江航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2

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学校就业处的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30日

3

若有合作意向或项目申报问题,请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联系。


企业项目负责人:李经理

电话(同微信号):19357216536

4

公司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在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及时通知入选人。

5

公司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1学年,所有工作应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在教育部监督下,公司将根据教育部结题要求对提交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浙江航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航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品牌浙科),是一家集科研、软件开发、设备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型综合性人工教育及移动互联网高新科技企业,在科技领域建立起了近二十年的品牌声誉。


多年来,浙科将“推进教育信息化、高校网络实验室教育现代化”作为公司使命。以“服务教育,服务社会”为发展目标。院校师生的认可和满意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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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与荣耀】


这些凝聚了公司团队能力和汗水的认证、荣誉,也是浙科一路前行来所留下的美丽印记。以下为部分认证与荣耀证书:


  •  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  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

  •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三级证书

  •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公示合作单位

  •  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公示合作单位

  •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入选单位

  •  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公示单位

  •  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命题浙江赛区赛道入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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